您的位置:首页 >行情 >

全球快播:妻子不管重病丈夫 是否属遗弃罪

2023-03-01 16:23:26    来源:云南法制报

原标题:妻子不管重病丈夫 是否属遗弃罪


【资料图】

法律咨询热线:

我因突发脑出血瘫痪卧床,现已1年多,生活起居一直由父亲照顾。我生病期间,妻子以孩子小需要照顾为由,从未照顾过我。3个多月前,她把一岁半的孩子留给我,自己外出打工,不给任何生活费用。我的房贷、医药费、生活费一直是几个姐姐承担。请问,我可否告妻子遗弃罪,能否起诉离婚,孩子由我抚养,女方出抚养费? 何先生

何先生:

一般的遗弃行为与《刑法》规定的遗弃罪是有区别的。一般的遗弃行为在程度上情节并不恶劣,后果也不严重,尚不构成犯罪,但也是违法行为。《刑法》规定的遗弃罪,更突出“情节恶劣”的要素,因此,如果遗弃行为尚不能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,就很难追究对方刑事责任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,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,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。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,有重婚;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庭暴力;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
因此,你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提起离婚诉讼,同时主张损害赔偿。

关键词: 离婚诉讼 家庭暴力 家庭成员

相关阅读

精彩放送